如果你還愛著這個世界,你可能會放手去改變它;如果你對世界還存留一絲期望,你會不顧阻礙奉獻給它。正因為你還「愛」著,所以才不絕望。宗教、人權、政治、法律、經濟似乎太遙遠,也永遠辯不清。宗教家、人權團體、政客、法律人,他們有完整的邏輯、條理的論述、雄辯時磅礡的氣勢,站在他們的對立面,需要費一番唇舌和精力才能說服眾人;但也往往敗陣下來。何必如此?
我不太信神,有時甚至暗自在心裡嘲笑那些篤信上帝卻不曾質疑祂的人(這種不由自主當然是對信仰的不尊重),但如果真的有神或上帝的存在,那祂(們)最偉大的創造,便是人的慾望和好奇心。原始的慾望驅動人類百萬年來的演化,不斷突破自我,成為地表上最強悍的生物;好奇心則為人類精心構築了一套雖不完美卻最具破壞力,名之為「科學」的武器。而這兩者又創造出無數個複雜多樣化的文明。儘管文明不同,但我認為人類最真實的感受並沒有不同——「愛」的感覺。「愛」的感覺最難衡量,最難量化,如人腦一樣無法被徹底研究,卻是驅動人類文明的原動力之一。愛一個人如何能錯?愛一個人為何需要理由?怎樣的理由去愛一個人叫做膚淺?愛究竟有沒有限制?這些問題的答案大概都是否定的(而且我認為「婚姻」是用來扼殺人類欲望的制度,卻也是為了「穩定社會」不得不創造的枷鎖)。
當某些衛道人士質疑、好奇某些族群的愛情,我認為那就像是教徒自己去質疑他的神或上帝為什麼要創造「愛」。那是荒誕可笑之事。他們看不慣自己不樂見之事,便群起撻伐,甚至援引經典、號召民粹、動用政治力試圖干預少數族群的自由。先不談自由吧,那是法律的事。在甚麼理論基礎上能夠干預他人愛的權利?「我看不慣你們相愛所以我要拆散你們」這樣嗎?如果那些衛道人士真的還愛這個世界,他們是不是沒意識到他們正親手扼殺了人類可貴的真誠、慾望,那百萬年來驅動人類的動力。他們沒有意識到,愛的種類、愛的可能不可限量,不應該被神或上帝來箝制,或被攜著種頭銜的專家阻撓。「愛」不需要由誰來詮釋或定義,也不需要被探究得太徹底,它就是一種慾望,一種再簡單不過的感受,僅此而已。
「慾望」需不需要被嫌惡又是另一件事了。人類被「慾望」驅使,創造出上百億的後代,也創造出偉大的文明,但為何它最終又給「後代」的「文明」給箝制了呢?我相信絕不是單單為了「穩定社會」這樣的理由而發生。大部分的人類早就忘記,如何讓慾望馳騁,如何使愛發狂,那最簡單、像細胞一樣的東西,存在於每個人身上,可能早已被遺忘在數十萬年的演化史中。但我相信在那神秘的雙股序列中,還留著些許遺跡。
這篇文章難產了超過一個月,那時候我想著愛著世界的人們,還有身邊相愛的親朋好友。而少數的朋友竟還要爭取愛的權利,就像黑人還要爭取投票權一樣荒謬。世界病了,但如果你還愛著世界,你就會去改變它。
謹此獻給我愛的W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