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如果沒有一個具體的人,我很難和你說我們的界線可以到哪裡。」她說。乍聽之下似乎很逃避的一句話,我卻馬上能懂她的意思。有一種泛性戀的感覺。
「對我而言,對男生的情慾是有界限的,例如親親抱抱,再過去就不行了。」我說。J好像也聽懂了。「但對女生,就完全不一樣。」廢話,我當了二十三年的異性戀。
但那個界限在前幾個月竟發生了兩次,就在生日前後不久。依照無性戀定義的說法,那是一種「浪漫愛」的情感,相對於「有性」的情感投射,是較為純粹的(至少我自己是這麼詮釋)。所以我還是異性戀嗎?還是有限度的雙性戀?難道雙性戀不是對於兩個性別都能「同等」程度的接受嗎?想了很久,最後放棄了。打從心底覺得這些定義不重要了。
暑假在圖書館不經意拿到了《我愛她也愛他》。「雙性戀會對不同性別的人產生性、情感或幻想等吸引力,但不見得會對男女兩性擁有相等的吸引力與喜好的互動模式。」作者陳洛葳說。算是解答我這兩三個月以來的困惑。「誰是雙性戀?你說是,你就是。」性別認同(性傾向認同)一向都是這麼主觀,標籤提供歸屬感,提供被壓迫者能夠被看見,能夠找到彼此,找到支持的團體。
前天失眠,把高一發生的那件事細細地想了一遍。在異性戀主宰的社會與生活中,很多細節早就被刻意地遺忘。和學長M的認識是個無意的關心,那個月很多時間都和他在一起,數學、化學、拍照、吃飯、夜市。最後他默默地消失了。或許他意識到了甚麼,或是我根本沒意識到甚麼。後來我也知道,有人默默地看著,這也是造成我幾乎快要忘記這件事的原因。
回想的過程不是掙扎、痛苦的,而是困惑,如何喚回並且詮釋這些回憶,詮釋無關乎誠實不誠實,而是詮釋無法還原當下的主觀感受與任何衝動,只能如考古學家事後推敲,給出一個相對合理的解釋。
當了二十三年的異性戀,原來一切還是撲朔迷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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